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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海关货运渠道查获1524千克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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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23-09-15 ]
近日,经专业机构鉴定,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此前在出口渠道查获的一批未申报为危险品属性的涂料、底漆、面漆,以及未向海关申报的面漆固化剂、不干胶清除剂、喷漆为危险货物。企业未向海关如实申报,且无法提供通关所需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目前,涉案物品已按规定处置。
2023年8月26日晚,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在对一票出口澳门的杂货进行查验时,查获大量疑似危险品,包括带有危险品标志的涂料、底漆、面漆,以及未向海关申报的面漆固化剂、不干胶清除剂、喷漆等共计1524千克。经鉴定,清除剂、喷漆属于第2.1类危险货物,涂料、面漆、固化剂等属于第3类危险货物且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如未使用合规的危险货物包装,以夹藏、伪瞒报等方式违规出口,存在燃烧爆炸等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当实施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2014年粤港澳三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和沉管隧道的安全,危险品运载车辆不得经由大桥通行;2018年10月,珠海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港珠澳大桥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明确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港珠澳大桥通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
海关提醒,企业应依法履行责任,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进出口企业务必在口岸如实申报货物情况,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瞒报夹藏,对于夹藏危险品的出口违法行为,海关将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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